第210章 君子剑,故时人(1/2)

翩翩君子,玉树凌风,腰悬白玉,手握丹青。

大楚书香世家出生的洛松,天才一词一直长伴其身,若是没有遇到徐渊,那他注定一生都耀眼。

两岁便能通览全书,五岁能赋诗,十岁便已经精通琴棋书画,十五岁时便已经是楚国家喻户晓才子,被说成是文曲星下凡,被寄与了楚国文冠的希望。

当时的楚国虽然国运已衰,但是文运如虹,有身在东海心在楚的文圣陆少游,有下笔如有神的画圣马凉,以及数不胜数名人雅士,而洛松能在文运如此昌盛的楚国脱颖而出,可见其不凡。

他的用剑天赋亦如他的文赋一样,有过之而无不及,先提剑而后握笔,不到三十岁便已经步入剑仙之列。

可惜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在他步入剑仙之后,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克星。

先是十年一次的春潮湖大比中,为了宁青衣,以红尘仙境败给了半步红尘仙境的徐渊。

宁青衣出自当时江南没落的文坛世家宁家,自打洛松第一眼看到宁青衣之后,便被她的惊为天人、知书达理、落落大方吸引,后来变成了江南宁家的常客。

家道中落的宁家自然愿意与当时如日中天的洛家联姻,而且洛松名声在外,而且玉树凌风,正是女婿的上上之选。

两人也算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相得益彰,如此一来二去,家族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也就成洛松的未婚妻。

但是宁青衣不想作为家族的牺牲品,而且他也不喜欢洛松,一直将他当作大哥一般看待。

后来逃婚的宁青衣离开江南去了北方,遇到了同样刚出来混江湖的李成玉。

当时的李成玉也算风流人物,第一眼就认出了女扮男装的宁青衣,但是没有揭穿她身份。

就这样,原本要去江南赏花的李成玉放弃了万亩花田,跟着宁青衣北上看雪。

原本要春暖花开的李成玉遇到宁青衣后便进入了冰天雪地,开始了他悲凉的前半生。

后来遇到了同样游历江湖的徐渊,三人结伴游历江湖。

渐渐的宁青衣喜欢上了雄才大略的徐渊,两人越走越近,而李成玉则是越想越气。

正值年少轻狂的年纪,当时同为天骄的李成玉自然不愿让徐渊后来居上,于是后来两人便私自立下赌约,是谁输谁放弃宁青衣,并作胜者十年的小弟。

结果可想而知,宁青衣知道两人要分出胜负,害怕两人拼个你死我活,最后说出了自己的内心的想法,于是李成玉半招落败。

于是后来江湖上少了一个风流倜傥的玉刀公子,徐家铁骑里多了一个李二刀,李成玉在次以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骁骑军大将军闻名天下。

同为天骄的洛松看着到手的媳妇被抢,能气得过?自然是气不过的,恰逢十年一次的武林盛典”春潮湖大比“到来。

于是两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为了彰显男人的魅力,便走上了擂台。

因为当时洛松已经突破到了红尘仙,答应压制实力到半步红尘仙境,公平一战。

十五岁便已经上马死战的徐渊比武时便已经在北部边境率军打的燕辽两国苦不堪言,早就磨练出一身战场上的杀伐之气,若是死战,岂是天天与琴棋书画为伍的洛松能比的。

同为半步红尘仙的洛松很快便陷入了下风,眼看就要落败,便解开禁锢,想要至徐渊与死地,结果徐渊生生扛住了已经位列剑仙行列洛松的攻势。

当时的洛松不仅丢了媳妇,还丢了人,已经进入癫狂状态,夺妻之仇、毁名之恨,洛松没有让徐渊活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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